为规范移动门户的市场销售行为,保护各代理商的权益,特规定如下业务行为规范,代理商应严格遵循,若发生如下违约行为,北京高维信诚资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高维”)有权按《高维移动门户代理规则》中的相应条款扣除代理商的全部保证金,并直至取消代理资格:
代理商若扰乱高维的市场价格价格体系将视为违规,经查出,将处罚3000元/次,后果严重者取消代理资格。
严禁用不正当手段、欺骗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处罚3000元/次,后果严重者取消代理资格。
“移动门户”的注册时间最高销售年限不得超过20年,续费至少按1年续费;
省级代理只能在其机构总部所在地的省份进行“移动门户”的代理销售。区域代理商只能在其由高维授权的市级区域进行“移动门户”的代理销售。
严禁跨区销售。,若出现违规则处以所得收入的1—5倍罚款,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。
若代理商在多个城市有分支机构,其分支机构应成为独立注册代理商才能在其所在城市销售,分支机构不得以总部获得的资质在其所在区域内销售。否则也被视为跨区销售,处以所得收入的1—5倍罚款,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。
在一个省、市内的代理商不得跨市(地区)销售(按国家行政区域划分为准),若该市(地区)尚未发展代理商时,本省内其它注册服务机构可以暂时在该市开展销售,该市(地区)一旦设立代理商,将来该市新增用户应通过该市代理商提交,原续费最终用户可以在原代理商处续费。
鉴于“移动门户”实名注册年限(最多长为20年),故注册代理商若收取申请注册者多年费用后,应按相应年限与高维结算相应服务费用,若出现申请注册者用户交费多年,注册代理商只与高维结算部分费用的现象,则处以5倍应交年限费用的处罚。
所有代理商不得随意在网站,邮件,电话,传真中变更自己的实际注册代理商身份,对用户宣称虚假称谓,一经发现将视为违规并将处以3000元以上的处罚。
代理商不得销售与高维有利益冲突的产品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。
如上违约行为1年内累计3触犯3次的将取消注册代理机商资格。代理商违反本规则约定,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。
上述处罚均可首选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,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,高维保有继续要求代理商支付的权利。
注册代理商应该为最终用户提供真实内容的《高维“移动门户”运营服务接入登记表》,将原件寄达高维(高维提供邮资),并保管好复印件。如出现虚假内容或原件遗失情况,视作违约一次。
出现上述禁止行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高维不承担任何责任;高维承担责任的,有权向代理商追偿,包括律师费用。
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,高维有权随时调整和修订本条款。 |